背景介绍

扬州讨债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和故意伤害案件自2020年4月底开始受到全国媒体的关注。扬州市公安局对讨债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和审查,最终于2021年6月15日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案件审理经过

据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扬州讨债公司非法集资数额高达1.2亿元,涉嫌故意伤害案件达到20余起,给当地居民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了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赔了部分损失。

综合审理证据,法院认定扬州讨债公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刑事责任明确,最终判处主要负责人赵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公司内部人员分别被判处3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讨债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案件影响评价

扬州讨债公司犯罪案件的判决,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肃打击态度。尤其是在当前金融乱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下,对于非法集资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

另一方面,扬州讨债公司的涉犯罪行为也引起了人们对于讨债公司的关注和担忧。当前,我国讨债行业的监管和服务体系亟待加强和完善,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于风险投资和理财的风险意识,避免受到类似的非法集资和资金诈骗等风险行为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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