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讨债公司犯罪案件判决规则解读视频

近日,扬州市一家名为“富润财务”的讨债公司因非法强制讨债而被判刑。在这起案件中,该讨债公司员工利用暴力手段威胁债务人还款,并收取高额违约金。针对这种讨债公司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从刑事责任和法律制裁措施两个方面进行解读。

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强制讨债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或“敲诈勒索罪”,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寻衅滋事罪”指的是以打、砸、闹等暴力手段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敲诈勒索罪”指的是以威胁、诈骗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扬州讨债公司案件中,该公司员工对债务人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敲诈借款人违约金,因此被认定为犯罪。另外,该公司还存在非法披露债务人个人信息、滥用社会公共资源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也将被视为加重情节。

法律制裁措施

扬州讨债公司因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这也是我国法律对此类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具体来看,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会被处以拘役、有期徒刑、死刑等刑罚。在该案中,该讨债公司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犯罪行为受到了严厉的法律惩罚。

此外,我国也规定了对于该类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违法所得的法律制裁措施。根据《关于没收犯罪所得的规定》,对于通过犯罪手段非法获得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国家可以采取行政没收、刑事没收等法律制裁措施。在该案中,根据判决书的描述,该讨债公司已经非法获取了债务人的违约金,这些违约金可以被视为其所涉及的违法所得,有可能会被采取没收措施。

综上所述,扬州讨债公司案件凸显了我国对于非法强制讨债行为的严厉打击。不仅要通过刑事责任的追究,对其违法所得采取法律制裁措施,同时还需要针对业内监管问题,加强对讨债公司的监管,防范其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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